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0:44:43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扬国税发[2009]243号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
扬国税发243号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
扬国税发243号
全文有效
2009年9月23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迅速贯彻落实好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省局苏国税发171号和总局国税发11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组织税收收入,市局研究确定了下一阶段加强税收征管有关具体工作,希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状况分析。抽调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及部分基层业务骨干组建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小组,制定工作制度,进一步抓好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为使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与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紧密结合,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小组人员原则上由市局税收风险分析评定小组中相关人员兼任。按照总局下发的各表式内容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向信息中心提交业务需求,筛选和比对我市具体数据信息。分析小组重点对《纳税人登记状态统计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户数》、《税务登记户、纳税申报户、入库税款户分析(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务登记户、纳税申报户、入库税款户分析》等进行深入分析,突出排查假注销、有组织机构代码未税务登记、企业所得税未申报等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形成分析报告连同相关详细数据一并向下发布。其它相关分析表内容由各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分析落实。责任部门:征管处。
二、开展管户清查。结合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对工商、地税、质检、经普办等与国税的比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下达清查任务清单,清查漏征漏管户。结合行业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管户行业认定的清理和确认,提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继续做好普通发票风险分析工作,下达日常普通发票风险分析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普通发票风险分析案例交流评选。责任部门:征管处。
三、继续抓好个体市场税收专项检查。一是召开个体市场税收专项检查抽查阶段进展情况汇报会,保持个体市场税收专项检查的势头和热度;二是组织开展个体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督查,及时掌握目前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个体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的难点,解决需要市局服务协调的问题。重点督查补税入库情况、调整定额情况,督促各单位把补办登记和下达定额、查账征收和核定定额工作统一协调起来, 以达到边查边改、申报到位、入库到位、定额调整到位、后续管理到位的目的;三是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中八项重点工作内容,通过ctais2.0等相关系统和掌握的信息,筛选重点检查的具体名单进行下发,并跟踪重点检查进展情况。责任部门:征管处。
四、加强欠税清理。各单位要对所有欠税企业的欠税数额、目前经营状况、清缴能力、清欠计划安排等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梳理,并于9月底前汇总上报市局计财处。市局由计财处和征管处牵头,在各单位清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下达欠税清理具体计划,各单位要明确具体的清欠纳税人、清欠时间、清欠数额、清欠责任人,并督促落实到位。责任部门:计财处、征管处。
五、加强中小工业企业规范管理工作。按照《扬州市国家税务局中小工业企业税收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经济税源指标分析的基础上,积极辅导中小工业企业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同分析的疑点进行比较,将存在一般性税收问题且自查不彻底的企业由责任人进行再辅导,帮助企业进行自查;对存在重大税收问题且自查不彻底的企业列为重点评估或稽查对象,依法追缴税款。责任部门:流转税处。
六、抓好医药零售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从药监局、社保局取得第三方信息作为参考,核实企业申报的真实性。采取第三方信息与申报信息进行比对、重点企业典型剖析的方法,对重点企业管理、核算进行剖析,掌握该行业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组织对全行业的所有企业进行自查辅导,形成轰动效应,进行自查补报。责任部门:流转税处。
七、加强所得税专业化评审工作。按照市局统一确定的各层级审核项目的标准和范围,对一定金额标准或特定类型的企业及税收优惠、税前扣除等特定项目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审核面达100%。审核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专业化审核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与审核结果汇总表、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一并上报市局。责任部门:所得税处。
八、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根据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情况,对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调整预缴方法和预缴税款,对风险预警综合查询系统中有疑点的企业进行核查比对,原则上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80%。加强三季度的所得税预缴工作,明确十月份所得税征收目标。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重点税源管理企业足额及时入库。责任部门:所得税处。
九、加强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将市局下发的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汇算清缴相关指标逐一对照,认真排查,查找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组织应对,提升所得税各项考核指标。责任部门:所得税处。
十、加强房地产行业评估。认真贯彻落实江都市局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参照江都市局《推进机关实体化管理,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报告,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房地产企业进行评估,形成自己的参数指标,并对查找出的问题、评估取得成效形成书面报告,于十月底前上报市局。责任部门:所得税处。
十一、加强分支机构的管理。高度重视分支机构的所得税管理工作,认真排查分支机构在本地区的行业分布状况,详细了解其内部组织架构情况,对分配的依据和数额严格按照总局国税发28号文件规定进行核实,对审核不实的按总局国税函221号文件处理。对挂靠的以及不能准确提供分支机构有效证明的一律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部门:所得税处。
十二、 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一是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关注金融机构海外代付、境外上市公司向境外股东分配2008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进一步调查境外企业派遣员工到境内提供劳务;二是强化居民企业向境外支付费用和收取加工费的管理。9月底前完成从事来料加工的中小企业向境外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专项核查,进一步深入向境外支付佣金的调查。对于调查中发现的疑点,应及时进行约谈和实地核实,加大调整力度;三是加强反避税。突出围绕长亏不倒、微利却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及集团内劳务,以及制药行业、轮胎制造行业等重点行业强化反避税工作。12月底报送2009年反避税选案名单,各地不少于1户;四是对在国际税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疑点,符合情报报送要求的,按照市局任务要求,及时制作专项情报或自发情报。12月底前各地必须完成上述国际税收管理事项的指导性任务指标,并上报分户调整明细。具体任务指标如下:市区、邗江补税不低于300万元,江都、仪征补税不低于200万元,高邮、宝应不低于100万元。责任部门:国际税务管理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扬国税发[2009]243号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