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0:42:32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9]28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苏地税函28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苏地税函284号
全文有效
2009年12月21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加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精细化管理,省局对核定征收企业预缴纳税申报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见附件),其中核定征收企业预缴纳税申报表表样不变,填表说明作了修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自2009年度起按本通知规定填报,预缴纳税申报自2010年按本通知规定填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及填报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及填报说明
3、《收入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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