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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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社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旅游及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的函
苏人社函19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旅游及文化创意产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旅游及文化创意事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年度高级研修班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11号)要求,定于5月29日至6月3日在江苏扬州举办旅游及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
(一) 国际旅游业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主讲人:浙江大学 周玲强 教授、博导
(二)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
主讲人:南京师范大学旅游系副主任 陶卓民 教授
(三) 京杭大运河(扬州)申遗的历程与对策
主讲人:扬州博物馆名誉馆长 顾风 研究员
(四) 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主讲人:扬州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 韦明铧 研究员
(五)苏州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
主讲人:苏州大学 魏向东 教授
二、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业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2名(报名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并于5月26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0514)87885899。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5月30日至6月3日,5月29日报到。
(二)研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研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人员除往返交通费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报到时请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四)研修班5月29日统一安排在扬州本市接机(站),请研修人员于5月27日前将航班或火车班次传真至会务组。
主办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黄文娟
电话:(025)83236065(传真)
邮箱:huangwenjuan@jshrss.gov.cn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培训部 顾亚勤、陈 珂
电话:(0514)87951361、85825021
传真:(0514)87885899
邮箱:814450769@qq.com
附件:2014年文化旅游创意产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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