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表彰2007-2010年度福建省新闻界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闽人发〔2011〕115号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2007年以来,全省广大新闻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宣传报道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出色完成各项报道任务,展示当代新闻工作者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海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我省广大新闻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新闻宣传工作,省委宣传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授予人民日报社福建分社等20个集体“2007-2010年度福建省新闻界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春潇等29位同志“2007-2010年度福建省新闻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享受地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奋进,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省新闻界广大干部、职工掀起学先进、比贡献、创先争优的热潮,为做好我省新闻宣传工作,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07-2010年度福建省新闻界先进集体名单
2、2007-2010年度福建省新闻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
[*]附件115.doc
点击进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