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函〔2011〕352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1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
二、我省潘俊鹏等227人成绩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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