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新形势下餐饮管理创新策略与菜品文化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苏人社办函10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倡导科学搭配、合理膳食的理念,提升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管理水平和餐饮质量,经研究决定,定于2014年11月29-30日在扬州举办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新形势下餐饮管理创新策略与菜品文化提升高级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新形势下机关餐饮管理创新策略
(二)新形势下机关餐饮菜品文化提升
二、研修对象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已取得烹饪高级技师的在职人员。
三、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11月29日下午17:00前
(二)报到地点:新世纪大酒店(邗江区维扬路101号,维扬路与江阳中路交叉口,靠近扬州商城)
(三)研修时间:11月30日
(四)研修地点: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新校区笃行楼旅游烹饪学院丰益国际研究院五楼)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上交一个创新菜品的做法、图片及解说文字电子交流材料,于研修班报名时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由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颁发《餐饮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班由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主办,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承办。
(四)研修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不收取其他费用。请研修人员带好身份证并在报到时提交2寸彩色照片两张。
(五)研修班名额分配:南京、徐州、苏州、扬州各4名;无锡、南通、淮安各3名;常州、连云港、盐城、镇江、泰州、宿迁各2名;教育厅、省直各10名。回执请于11月20日前报省工考办。
联系人、省工考办 陈 伟 李赟华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孟祥忍
附件: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烹饪与餐饮管理创新与发展高技能研修班报名表(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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