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0:20:25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苏人社发37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是适应社会保险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科学、适用、量化的安全评估指标,科学评估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全面掌握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状况,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二、积极参与,有序推进。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我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部级试点地区,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并在全省面上同步取得试点经验,经研究,确定无锡市(市本级、宜兴市)、南通市(市本级、如东县)、徐州市(市本级、丰县)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为省级试点地区。其他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1个县(市、区,含市本级)开展市级试点,市级试点地区名单请于12月底前报省厅。2014年评估工作拟于2015年4月份开始,6月底前结束。在2014年评估工作开始前,各试点地区可利用2012年、2013年的数据、资料,对当期基金安全评估情况进行模拟评估。
三、健全机制,保障到位。各试点地区要建立健全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收集整理试点所需的各项数据和检查资料,安排必要的人力和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评估试点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基金监督机构牵头,相关行政处(科)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管理机构配合,要按照边评边改、完善制度的原则,认真总结积累试点经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形势分析,实施分类监管,降低基金风险,改进社会保险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长效机制。
附件:《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66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pdf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4]374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