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2 11:40:53

[案例]130002705 勘察设计劳务是什么?


勘察设计劳务是什么?
[案例]130002705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245号)规定,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勘察设计单位”是指: 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如建设部、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 “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 是指: 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勘察合同》或《工程设计合同》取得的工程勘察总包收入或工程设计总包收入。 “勘察设计费”是指: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0号)所定义的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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