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2 11:39:37

[案例]130002348 代金券金额是否需要并入饭店的营业额中缴纳营业税?


代金券金额是否需要并入饭店的营业额中缴纳营业税?
[案例]130002348
代金券金额不需要并入营业额中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代金券是饭店无偿赠予顾客的,没有向顾客收取任何款项和价外费用。 因此,代金券金额不需要并入饭店的营业额中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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