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2 11:37:30

[案例]130002600 电视台取得的转播收视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电视台取得的转播收视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案例]1300026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视收视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2号)的规定,各地电视转播台(或其他单位)向当地用户有偿转播由中央电视台或其他电视台播放的电视节目,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收视费的电视转播台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播映电视节目的中央电视台或其他电视台从各地电视转播台分得收视费收入,不再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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