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2 11:33:07

[案例]130002617 境内单位向澳门的经纪公司支付代理费,是否要扣缴营业税?


境内单位向澳门的经纪公司支付代理费,是否要扣缴营业税?
[案例]13000261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四条的规定,营业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所以根据上述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第(一)项规定,境内该单位支付境外公司代理劳务费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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