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 扬地税发[2011]136号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2013年纳税人学校工作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2013年纳税人学校工作规划》的通知
扬地税发136号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2013年纳税人学校工作规划》的通知
扬地税发136号
全文有效
2011年9月5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本局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2011-2013年纳税人学校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2013年纳税人学校工作规划
2011-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纳税人学校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坚持创新驱动 加快管理转型”的工作主题,依据省局下发的《纳税人学校建设指导意见》,以“统筹、强基、创新、提升”为着力点,加强纳税人学校建设,大规模培训纳税人、大幅度提高纳税遵从度,不断提高纳税人学校的培训质量和效益,力争在“十二五”的前三年,基本建成一流的纳税人学校。
一、抓好统筹规划 奠定“十二五”时期纳税人学校工作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税收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要实施好省、市局“十二五”规划中明确的纳税人学校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突出前瞻性。按照省、市局对纳税人学校培训工作的新要求,着眼纳税服务事业发展改革需要,体现税收工作形势任务的新特点,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运用近年来全系统纳税人培训工作形成的一系列新经验,做到既符合实际情况,又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前瞻性,确定目标,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分步推进。
二是体现针对性。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纳税人培训工
作经验,查找影响培训质量和效益的体制、机制及组织管理、条
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思路,制定解决措施。
三是注重可行性。各项培训工作既要有明确的思路,有具体的目标要求,又要有可操作性。主要目标既要适度超前,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做到量化指标,便于考评。
二、大力推进纳税人培训改革创新
(一)改革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建立纳税人学校、税收业务管理部门和纳税人所在主管分局“三方”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需求调研,准确把握纳税人需求,以此为依据设计培训项目,提出教学计划。
(二)改进创新培训内容。按照“三三制”的模式,原则上在每年的教学中,三分之一课程安排税收基本常识、基本办税流程、网上办税实务操作、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纳税人应知应会内容;三分之一课程安排税收优惠办理辅导培训;三分之一课程安排针对纳税人个性化需求的培训。
(三)创新培训方式。建立以集中办学为主、自主选学为辅的纳税人参训机制,倡导行业沙龙、网上学习、递进式培训、分段式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法,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形势,突出按纳税人类别开展培训。引入学习型组织建设理念,坚持以纳税人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问题为导向,倡导行动学习。在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加大研究式教学力度,增加案例式教学比重,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等教学方法。
(四)建立培训工作考评机制。研究制订《全市地税系统纳税人学校建设和培训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对税务机关组织纳税人培训工作和学习效果的考核评价,完善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纳税人培训工作与日常征管、税务稽查工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培训成为有效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的重要渠道,作为办学效果的重要考量。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将开展纳税人学校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纳税人学校培训工作考评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训台帐和纳税人基本信息库等情况。
三、加强纳税人培训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培训阵地建设。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改革强校,明确各级纳税人学校的机构功能定位,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主体办税服务厅中心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积极推进教学场所的新建、改造工程,加快形成培训能力。市局纳税人学校由纳税服务部门承办并负责日常管理,其他部门、基层管理分局主要承担协助教学管理工作。县(市、区)局纳税人学校的构架基本同市局一致。根据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培训量大、有办学条件、离城区较远的县(市、区)局的基层管理分局,可以纳税人学校的名义就近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局纳税人学校可以吸收为市局纳税人学校的分校。
(二)加强培训师资建设。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合理确定纳税人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数量,通过引进、培养、调整等手段,改善管理人员结构,鼓励专职人员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参照享受“三师”待遇。大力选聘优秀领导干部、知名专家学者、基层一线优秀干部等担任兼职教师,并对其组织不少于20天的培训者培训。完善兼职教师挂职、进修、调研相结合的知识更新机制,试行“双向挂职”制度,保持教学与税收前沿工作的一致性,促进教学与税收实践进一步结合,防止知识陈旧,教非所需。进一步提高专兼职教师的业务能力、教学、课程开发和培训组织管理水平,将教师培养成纳税辅导的专家。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培训师资库,为实现优秀师资资源共享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纳税人培训。
(三)加强教材课程体系建设。按照适用性、前瞻性、及时性要求,以纳税人科学分类为基础,着手开发建立培训大纲和教材体系,满足各类需要。进一步开发案例式教材、网上课件、电子化教材和配套读物,提高税法宣传、税收知识普及的效果。开展培训科研工作,推动培训理论和培训教学实践的结合。
(四)加快网络平台建设。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建立网上“纳税人学校”,开展本地区纳税人的在线培训、考试和培训管理,满足纳税人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要。整合优质培训资源,优化网络培训服务,大力推广在线学习,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把网上“纳税人学校”办成广大纳税人获取知识、交流经验的主要平台。要加强对网络培训的组织指导,加快远程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建设,集中力量完善培训管理系统和培训课件,促进网络培训的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
(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地要将纳税人学校培训经费列入专项经费预算,探索建立经费“跟着项目走”的使用方式,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积极争取将纳税人学校的培训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寻求地方政府对纳税人学校建设和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要规范培训经费使用范围,细化培训开支项目,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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