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5〕29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劳动者就业和服务企业稳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0号),现就2015年度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估对象
按照《江苏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评估试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评分和省辖市复评分在86分以上的市、县(市、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
二、申报评估程序
根据《标准》,县、市、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对申报机构在组织自评基础上向省辖市申报,省辖市对所辖县、市、区申报的机构进行复评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向省厅申报、对本级申报机构自评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向省厅申报,省厅进行评估认定,公示评估结果。具体评估程序如下:
(一)自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对照《标准》,对其所属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并在此基础上出具申报星级意见,并填写《江苏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评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市场内外部照片、场地产权证明、所获荣誉证书、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复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标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复评,在《申报表》上出具初评星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星级评估材料一并报送省厅。
(三)评估认定。省厅根据各市上报的申报材料及实地评估结果,拟定星级机构认定意见,并将拟定的星级机构认定意见在媒体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星级机构名单,发文通报全省。
省厅评估具体时间将根据申报情况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就业供给方式,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与效率的重要举措,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确保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成为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
(二)完善评估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今年,省厅在对新申报的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评估的同时,对已经公布的四星级市场的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以及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等情况将组织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予以降星。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工作的指导,未被认定为星级单位的,要加大市场软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和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力争尽快进入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单位序列;已被认定为星级单位的,要不断提高市场功能建设水平,在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力争再上新台阶。
(三)把握工作进度,按时报送材料。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抓紧开展申报评估工作,申报评估材料请于10月底前由省辖市统一报送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邮编210008)。
联 系 人:吉伟
传 真:(025)83233803。
附件:江苏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评估申报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U0201509305932468135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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