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 扬地税党组[2012]38号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机构职能的通知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机构职能的通知
扬地税党组38号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机构职能的通知
扬地税党组38号
全文有效
2012年6月11日
本局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地税发1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关于调整市、县纳税服务内设机构业务分工的通知》(苏地税纳便函45号)、市局《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扬地税发49号)的精神,现就市局部分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职能以及内设机构进行调整。
一、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职能不变,内设机构调整为:综合管理科、制度业务科、纳税咨询科、纳税辅导科、办税服务科五个科室。
二、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数据管理处)
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督查和考评;负责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拟定、完善和实施;牵头组织风险指标体系、风险识别模型和指标体系风险预警值的建立和维护;负责全市范围的税收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和推送;负责对风险指标和风险识别模型应用效果进行分析及评价;负责对税收风险应对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考核通报;拟定和落实涉税数据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并承担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提供和推送,为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税务检查提供依据,为相关考核提供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综合治税相关的外部涉税数据的交换、分析、比对和提供;开展数据质量管理,实施数据质量监控和考核;承担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及其后台数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出税收信息化技术体系、信息安全建设及其运行维护资金安排方案;牵头组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制度的制定,负责信息技术运行维护工作的总体设计、建设、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运行维护工作的开展;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资产登记和实物管理工作;牵头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工作,组织信息安全检查、评估及等级评定;参与信息技术体系规划标准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验收与检查考核;参与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试、推广应用及其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地税系统信息化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应用技术培训工作。
内设综合管理科、风险识别科、风险推送科、运行维护科。
三、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广陵区、原维扬区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工业、商业纳税人(其中杭集、泰安、李典、头桥、沙头镇为工业纳税排名前10位的纳税人);原邗江区(不含杭集、泰安、李典、头桥、沙头镇)工业纳税排名前5位的纳税人及集团子企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除扬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第五税务分局管理的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的税源监控和管理工作。
内设综合管理科、基础管理一科、基础管理二科、风险应对一科、风险应对二科。
四、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原维扬区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的税源监控和管理工作。
内设综合管理科、基础管理一科、基础管理二科、风险应对一科、风险应对二科。
五、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负责广陵区、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金融保险业纳税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维扬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公用事业等行业纳税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单位的税源监控和管理工作。
内设综合管理科、基础管理一科、基础管理二科、风险应对一科、风险应对二科。
六、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
负责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源管理工作。
内设综合业务科、征收管理一科、征收管理二科。
综合业务科:主要负责制定内部各项行政工作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督查;负责党建、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网站信息报道;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信访、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经费管理;负责计算机管理与维护;负责市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工作任务的接收、落实、上报及日常报表的报送;负责收入预测及分析;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减免、退税资料的审核;负责对征收资料的保管。
征收管理一科:主要负责房地产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征收点的日常事务及接待纳税人业务咨询;负责对存量房评估系统数据库的充实、完善;负责征收台账的记录工作;负责对纳税人报送的减免、退税资料进行初审和报送。
征收管理二科:主要负责土地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征收台账的记录工作;负责征收点的日常事务及接待纳税人业务咨询;负责对纳税人报送的减免、退税资料进行初审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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