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5〕39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84号)和《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77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以及各市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价格
鉴证师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120分
72分
法学基础知识
价格政策法规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100分
60分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经济法基础
100分
60分
会计实务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财务管理
100分
60分
经济法
会计实务
二、合格人数及成绩公布
各市2015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具体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有关参考人员的成绩情况将通过电子信箱传输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rsks.jshrss.gov.cn)进行查询。
四、考后管理
各市应通过适当方式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同时认真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准备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2015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情况统计表
2.2015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4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