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2 11:24:07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表彰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闽人发〔2012〕149号

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市县调查队,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深化统计改革,着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为福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决定,授予福州市统计局等37个单位“2008-2011年度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航等82名同志“2008-2011年度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典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作用,为统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统计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锐意进取,创先争优,践行“我们,用数据尊重社会……”统计理念,谱写统计事业发展新篇章。


附件:1.2008-2011年度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 2008-2011年度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2012 年9 月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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