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人民政府 大政发[2012]146号 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11-12月份国税收入任务的通知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人民政府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11-12月份国税收入任务的通知
大政发146号
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11-12月份国税收入任务的通知
大政发146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1月19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城东新区、大丰港城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完成全市2012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工作目标40.5亿元,确保全市增值税达超全省增幅,各镇区经济主体要确保国税收入增幅达20%以上,现将2012年11-12月份国税收入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表)。
市政府对国税收入任务的完成非常重要,凡镇区国税收入任务不完成的,视同全年财政收入不完成。希望十二镇、三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强化国税目标责任意识,紧紧围绕11-12月份目标任务,创新驱动,能快则快,把任务分解到企业、项目和税种,明确具体人员与国税部门一起深入企业对接、衔接、沟通,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在11月底前将开票销售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全年国税和财政各项收入任务,为实现新的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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