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地方税务局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2013年度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的通告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2013年度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的通告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2013年度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的通告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
现行有效
2014.01.15
尊敬的纳税人:
2013年度外籍人员年度申报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请2013年底前未办理离职(离境)的建档登记外籍人员,以及2013年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的外籍人员,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至主管税源管理机关办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资料报送同步进行的方式,纳税人通过“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年度清算——年度申报”模块生成年度申报xml文件,登陆网报平台进行上传申报;然后同步向主管税源管理机关报送以下年度申报纸质资料:
(1)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年度申报模块六张表(必报)(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年度申报表、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确认书、工资薪金所得汇价折算确认书、企业现行福利政策确认书、外籍人员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确认书);
(2)护照或台胞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复印件(必报);
(3)护照或台胞证等签证栏中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必报);
(4)境内、外收入证明(工资奖金福利证明或明细工资单)或派遣公司、单位委托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收入证明(必报);
(5)在境内、外机构兼任职务的,由任职单位出具的兼职证明(选报);
(6)对取得有关免税补贴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报);
(7)对取得有关免税补贴的,还应提供企业现行福利制度文本复印件及以下资料(选报);
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的有效凭证;因任职或离职取得的搬迁费的有关凭证;按合理标准取得的与境内外出差补贴相关的企业出差计划或差旅费结算表;取得的探亲费的交通支出凭证;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的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涉及子女教育费补贴申请免税的,应提供子女关系证明)等
(8)如对外捐赠,还应提供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选报)。
附:1、企业发生以下涉税事项,请至地税局办税大厅提交资料办理相应备案手续:
(1)外籍个人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外籍个人在中国期间取得来华之前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
2、外籍人员年度申报软件操作流程(详细操作手册及视频可至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http://wx.jsds.gov.cn)——办税服务——帮助办税——软件下载中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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