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2 11:06:17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规[2014]8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
苏地税规8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
苏地税规8号
全文有效
2014年8月1日
为进一步规范涉税管理事项的办理,现将《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予以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苏地税规1号)同时废止。以后因政策或管理要求变化等原因导致涉税资料发生改变,将通过媒体等途径及时告知税务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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