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2630 不包括在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的设备有哪些?
不包括在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的设备有哪些?
[案例]130002630
根据《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上述设备,仅指已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所列设备清单上标明,且在下列列举范围内的设备: (一)通用机械 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起重机、输送机、电梯、泵、压缩机、煤气发生炉。 (二)热力设备 1、锅炉、汽轮发电机; 2、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槽; 3、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启闭系统的启闭机。 (三)通信设备 电缆、光缆,电话交换机,微波、载波通信设备,电报传真设备,中、短波通信设备及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设备,光纤通信数字设备。 (四)电力、电气设备 电缆、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电力电容器、蓄电池、磁力启动器、交直流报警器。 (五)通风设备 空气加热器、冷却器、风机、除尘器、空调机、风盘管、过滤器、风淋室。 (六)自控设备 计算机、工业电视、检测控制装置; 机械量、分析、显示仪表、基地式仪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器、传送器; 压力、温度、流量、差压、物位仪表。 (七)管道设备 构成管道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和金属容器。 (八)炉窑设备 测温装置、计器仪表、消烟、回收、降尘装置; 安置在炉窑中的成品炉管、电机、鼓风机和炉窑传动、提升装置。 对设备本体以外但属于设备成套供货范围并随同设备本体到货,且其价款与设备本体价款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零件、配件、附件等也可做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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