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参考式样)》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6〕17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和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50号)精神,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139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参考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请向列入国家和省年度化解产能过剩计划名单的企业公布,并指导其参考使用,切实维护好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附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参考式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 :U02016062336554768149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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