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2 10:53:56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做好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闽人函〔2013〕154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关于评选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98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省推荐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
我省推荐评选全国体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13〕98号文件执行,人社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分配给我省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2人(最终表彰名额还将由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省市推荐情况进行差额筛选)。按照差额推荐和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全省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11个,先进工作者11人(各设区市可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1名,如没有合适对象也可不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评见附件2。
二、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差额预推荐。各设区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按省分配的控制名额预推荐,于6月3日前将推荐对象简明登记表(附件3),含5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须体现近5年来受奖情况)连同电子文档报送省评选办。
(二)确定推荐初审名单。省评选领导小组对各设区市(单位)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充分考虑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经综合评选后,确定推荐初审名单,省评选办将初审名单反馈设区市(单位)。
(三)报送初审材料。初审推荐对象所在设区市(单位)按照省反馈初审名单,报送初审材料:评选推荐工作报告(简要说明推荐程序、推荐理由和公示情况),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先进事迹应内容翔实、业绩突出,字数在2000以内),推荐对象汇总表,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已在预通知期间按程序进行公示的可不再公示),于6月8日前将初审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评选办。
(四)审定复核上报。省评选办将根据全国评选办初审反馈确定的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推荐对象所在各设区市(单位)于7月1日前向省评选办报送正式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具体材料及表格附件详见部文件)
上述材料纸质版用A4纸上报,一式6份。审批表可至福建省体育局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fjty.gov.cn,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发送至福建省体育局人事处,电子邮箱:fjtyjrsc@163.com。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我省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人事处,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设区市体育局应会同同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市、区)推荐评选工作的指导监督。
联系人:薛洁旻(省体育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591-88017876 87814821(传真)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20层
邮编:350003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评选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3.福建省评选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4.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简明登记表
5.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简明登记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 建 省 体 育 局
2013 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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