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徐州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委托徐州市二手车商会代征相关地方税费的公告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徐州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委托徐州市二手车商会代征相关地方税费的公告
徐州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委托徐州市二手车商会代征相关地方税费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6年8月29日
为规范市区二手车市场税收秩序,强化税源监控,优化纳税服务,防止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24号),现委托徐州市二手车流通商会代征二手车交易相关地方税费,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征单位
徐州市二手车流通商会 (组织机构代码:50938630-5)
法人代表:孙亚东
办公地址:徐州市三环东路30-1号
二、代征范围
徐州市区范围内二手车交易涉及的地方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三、征收标准
税种 纳税人 计税依据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卖方 实纳增值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卖方 实纳增值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卖方 实纳增值税税额 2 印花税 买卖双方 合同记载金额 0.03 四、代征时间
从2016年9月1日起。
五、业务咨询
上述代征地方税费的征收标准若遇政策变化,按新定规定执行。代征地方税费涉及有关征收税(费)率的政策由地税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2366-1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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