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6〕39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更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及时稳定就业,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定于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1日-12月4日
二、活动地区
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覆盖全省所有的县(市、区)
三、服务对象
(一)2017届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全省现场招聘活动。采取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方式举办面向高校毕业生现场大型招聘会,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重点在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养老服务等领域广泛采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型、智力型和技术型就业岗位,搭建面对面供需对接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其中,省级设立活动主会场,由省厅联合省教育厅、南京市人社局于11月20日(本科生专场)-21日(研究生专场)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办“江苏省暨南京市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供需洽谈会”;各地设立活动分会场,由各市、县(市、区)人社局于活动期间在当地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或人才市场至少举办一场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招聘主题可定位于分行业、分专业求职招聘,也可突出“互联网+”跨界融合型人才专场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场统一使用“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江苏省X市X县(市、区)人才招聘大会”服务周标识,并在现场悬挂会标。
(二)参与全国网络招聘大会。立足于线上线下同步,每个市组织不少于50家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参加全国网络招聘大会,及时向人社部报送《参加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附件1)。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集和整理本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招聘信息,并按单位性质、行业类别、职位类型等进行分类汇总后,按要求于11月17日前将相关数据信息上传至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数据库,为外省和本地高校毕业生提供及时有效招聘信息,畅通求职渠道、拓宽求职范围。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服务方案见附件2。
(三)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场招聘活动。在全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动园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由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或参加网络招聘的方式,参与服务周活动。同时,结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由园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岗前培训、岗前测评、薪酬设计、就业指导、信息推送等个性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就业服务。
(四)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服务周期间,依托省内各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进校园”,由各地人社局分管局长亲自带队,组织系统内业务骨干、行业专家和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组成专家指导团全程参与校园行,其中每个市进校园的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不少于50人,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让其及时掌握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介绍企业用人需求和职业生涯规划建议。特别针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方位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项目,支持省内高校较为集中的地区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成果展示等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五)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和活动周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当地主要平面和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周组织安排情况,大力宣传解读人社部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印制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在招聘现场免费发放。主动深入校园,发布活动周期间开展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的有关信息,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服务周活动。
(六)开展动态跟踪服务。重点针对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续深入开展动态实名制动态跟踪就业服务,对目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人社服务平台要逐一摸清未就业原因和个人需求,在活动周期间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服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岗位,对其中零就业家庭、特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早日实现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服务周活动,成立服务周活动专项领导小组,加强上下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针对活动内容逐项明确责任人。细化制定本地区服务周活动实施方案,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确保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规范招聘行为。服务周期间,各地要切实规范招聘活动,杜绝虚假招聘行为,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和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招聘欺诈、就业歧视、院校限制现象的发生。
(三)提升服务水平。服务周活动要突出公益特性,强化公共服务理念,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毕业生收取费用;对参加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给予适当优惠。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层人社平台要统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经办流程,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并统筹做好人事代理、档案托管、社保办理、权益维护等相关工作。
(四)开展督促检查。服务周期间,省厅将组织若干工作督查小组,赴各地开展现场督导,重点督查服务周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到位的地区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和追究问责,确保服务周活动取得实效。
(五)做好总结上报。各地要认真整理汇总本地区服务周活动相关数据,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服务周文字总结材料请于12月8日前报送省厅就管中心。
人社部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红义、丁国杰、杜威、丛向群;传真:(010)64229135;电子邮箱:fuwuzhou11@163.com
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联系人:王滨;
省厅人才中心联系人:鞠文佳;
省厅就管中心联系人:黄继成、吉伟;电子邮箱:jiwei@jshrss.gov.cn
附件:
1. 参加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
2. 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
3. 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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