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2 10:38:1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进一步应用人员信息数据库进行工资基金核定的通知


闽人〔2013〕薪函字31号

福建省公务员局工资福利处关于进一步应用
人员信息数据库进行工资基金核定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进一步应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进行工资基金核定,实现数据库的适时更新和维护,确保人员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系统升级工作。请各单位将“福建人事信息系统”升级至最新的5.10版本(新版本增加了可批量进行“考核等次设置”和不影响工资数据的“并入公务员数据”等功能模块,在做好数据备份后可放心升级)。请登录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下载中心”下载最新软件,具体更新操作请在下载页中下载“5.10.20131011版本软件更新说明.doc”参阅。
二、建立数据库的协同应用和更新维护机制。为确保人员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各主管单位应建立与工资、离退休费计算有关的人员信息管理数据的协同应用和更新机制,准确规范工资业务办理,及时更新收集所有下属单位数据库数据,可尝试利用信息系统的审批功能对所属单位进行工资基金核定。
三、人员数据作为工资基金核定的必备材料。从2013年11月起,进行工资基金核定的单位,须先上报数据库(含下属单位)导出数据(.PIO文件),未报或所报.PIO等数据文件中不含所辖单位数据的,将视为申报材料不齐,予以退件处理。
   
   
福建省公务员局工资福利处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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