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1 11:24:00

[案例]130002581 征用农民土地时,所发生"土地赔苗费"是否要交税?


征用农民土地时,所发生"土地赔苗费"是否要交税?
[案例]130002581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087号《关于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规定: 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 对征用农民土地时所发生"土地赔苗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建议提供具体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对照相关政策加以判定。 根据同一文件,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建议提供具体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对照相关政策加以判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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