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2541 评估价低于合同价,按什么价钱计税缴纳?
评估价低于合同价,按什么价钱计税缴纳?
[案例]13000254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6号)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贵公司转让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收入(即50万元)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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