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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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26
2018年,面对改革任务叠加、大事难事交织、矛盾压力激增的诸多挑战,在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常州税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砥砺前行,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及省局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规范税费执法,不断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统领税收工作,提交了一份税收服务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出色成绩单,实现了常州税务新机构的良好开局。现将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成立了常州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税费主业,服务经济大局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一方面,实现组织收入量质齐升,全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155.52亿元,同比增长10.3%,完成公共预算收入(不含非税)489.63亿元,同比增长13.5%,税收占比位列全省第二。另一方面,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好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改革红利。全年累计兑现各类税收优惠约506.8亿元,占税收收入比重为55.4%,仅当年新推出的留抵退税、增值税税率下调等减税新政累计减税38.9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发展。
(二)强化税费管理,提升治理能力
1、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提升增值税发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总局增值税发票快反机制工作要求,新办企业严格执行法人实名认证、不得离线开票管理措施;重新梳理、完善发票增量和调整发票限额业务流程,统一建立发票白名单、黑名单库,统筹兼顾好管理和服务,对新办、长期零申报、负申报、存在结存发票的疑似风险企业,根据风险程度高低开展核实排查。既保证满足合法经营者的用票需求,又严防违法乱纪者的风险危害,为净化税收环境、营造法治氛围掳力前行。
2、积极稳妥推进新个税改革各项工作。各级税务机关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类专项工作组,加大内外培训力度,努力做到“三个百分百”全覆盖,同时制定对全市62万纳税人和15万扣缴义务人的APP推广方案,实现注册率与信息采集率显著提升。
3、智能办税便利房产交易。增加与不动产中心联办窗口数量,优化完善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功能,在中介端基础上开发自然人版二手房交易系统,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全年全市自助办税共受理增量房缴税4.33万笔,入库税款6.25亿元;网上受理存量房交易办税5.19万笔,办结4.85万户,入库税款13.54亿元,网上办理率达93%以上。
4、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与服务。建立“发现问题线索,找准切入点,打开突破口,重法明理合情处争端,合作互信共赢促遵从,总结提炼创特色、树品牌、立标杆”的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以各项目化团队为“线”,以各职能团队为“点”,点线结合组成风险应对工作面的架构。
5、稳妥落实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高度重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对照现行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标准,采集相关数据,完成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的评定调整,确保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在退税进度、审核程序等方面享受更为优先和便利的服务措施。
6、有序划转保稳定。扎实推进社保费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建立健全“两级三部门”协调机制,清洗迁移数据达2亿多条,确保过渡期征收方式和征缴流程基本不变;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稳妥做好社保费欠费管理,努力为改革营造稳定有序的内外环境。
7、充分发挥综合税费职能。利用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机制,着力化解当前在税收政策执行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税收政策问题广泛收集、集中研究、合法性把关等制度,提高政策适用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答复质量。健全涉税反补贴调查工作机制,落实《涉税反补贴调查应对工作规程(试行)》,帮助企业积极参与到贸易争端解决中,提出正确诉求,争取合法权益。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征管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透明度。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前广泛听取各方声音,决策中程序规范、合法,决策后执行有力,掷地有声。
(二)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重要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税费征管政策和重大决策,提交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经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规范党委工作规则,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水平。
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一)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在政策适用、证据采集、案情审查、案件定性等方面严格把关,及时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隐患。对存在重大争议的税务案件,推行“听辩式”审理,确保审理委员会成员在发表意见前全面了解案情,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
围绕总局、省局工作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逐件梳理、全面清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机构改革前原国、地税全文废止文件185件;新机构成立当天重新发布7件,其中继续执行的4件、修改1件,重新制定2件。全年先后对排除限制竞争税收规范性文件、军民融合发展及产权保护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保护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同时积极开展社保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文件清理工作,目前确定的现行社保费征缴类规范性文件80件,其中全文有效继续执行文件78件;部分有效拟修改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仅涉及征收机构名称变更、无其他修改内容的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4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纳税服务见高度
1、简易注销大提速。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下大力气破解企业注销难问题,简化注销资料和流程。今年全市超2000户企业享受到注销即办服务,最大程度便利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2、两张清单促满意。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从2018年4月1日起,全面推行“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行不见面审批,对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套餐”类、其他类等7大类100个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纳税人最多跑一次。为确保“两张清单”落地更快、力度更大、效果更好,完善各类清单事项配套措施,深化“前台”和“后台”通力协作,大大减少纳税人到办税大厅的往返频次,实现全市线上办税超95%,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缩减80%以上。
3、套餐模式加速服务企业开办。对接“3550”改革要求,全面推行新办企业“套餐”,引导新办企业充分了解“5355”办税指引(5个前置办理事项、3项准备信息、5个选项确认和5种报送材料),推行银税协议全程“不见面”无纸化办理。新办企业涉税业务办理,可以通过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苏税务旗舰店”或“江苏省网上税务局”在线提交,确保开办企业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涉税事项。
4、深化权益维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纳税人保护官制度,成立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聘用本市熟悉税收法律、口碑良好的专家、律师、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师等专业人士组建纳税人保护官队伍,参与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涉税案件听证听辩会、税务研讨、协调处理纳税人投诉、化解涉税争议等工作中,拓展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提高了征纳争议和纠纷的化解处理效率,融洽了征纳关系,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全年参加涉税案件听证会听辩会5次,协调化解涉税争议16次。
(二)税收征管见深度
1、简化跨区迁移工作。对于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大市范围内跨区迁移实现即时办结,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
2、推进社会信用共治。坚持评价程序,严格扣分指标口径,做到有细心、有耐心,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途径统一向社会发布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评价结果、扣分明细的自我查询服务及纳税人信用证明开具功能。
(三)涉税违法案件查处见力度
1、深化黑名单建设,促进纳税遵从。持续加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工作力度。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联合惩戒落地生根,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全年累计认定税收严重失信行为1476户。
2、强化积案清理,上下协同推进。通过领导挂钩、分片推进、节点落实的方式,有序推进税务稽查执行积案清理,全年积案清理率达97.73%。
3、加强税警合作,做好公安移送。加强与公安经侦部门的协作,建立和完善联络机制,推动公安和税务联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年与公安经侦部门举行联席会议2次,线索移送102户,涉嫌犯罪移送218户。
(四)积极推行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三项制度”中的统筹推进作用,打造税收管理新业态的要求,做到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1、落实法制审核工作。明确法制审核部门和法制审核人员,细化法制审核流程,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把控法制审核工作,抓牢审核程序各个时间点,并将中等风险应对实地核查案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依法有序、规范准确、便民高效原则,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文书、告知权利义务等;明确公示程序,对公示信息采集、提取、审核、发布做到多次审核,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以内控监督平台作为运用大数据管理来编织横纵一体化风险控制防护网的立足点和重要抓手,聚焦职责清单、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对两级(市、县)和两权(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设控,并及时纠正、化解。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各单位对照市局下发的整改建议书,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切实起到了督察一项,防范一类,促进一片的效果。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公共利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局、市委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通过政策解读会、新闻发布会、政风热线、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载体,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税费规范性文件、税费管理制度办法,税费个案批复类文件,除依照规定需要保密的外,都主动公开、及时公布,税费个案批复自作出之日起30日内公布;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机构合并过程中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新行政诉讼法。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严格复议审理标准,围绕纳税人诉求,找准症结,鼓励调解、和解,把矛盾化解在复议过程中,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依法履行答辩、举证、出庭等法定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发生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2起均被驳回起诉。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学法常态化、规范化
持续推进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落实,实现学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年举办多场次法治专题讲座和4次会前学法活动。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全系统营造了遵法重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效增强广大税务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了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队法律支持作用
2018年底,全市税务系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共有76名,其中公职律师23名。统筹使用内外法律顾问、税务公职律师,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人才的专业优势。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公职律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旁听庭审,组织参与到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理中,将法律知识与税收业务融会贯通。充分发挥“法律智囊”作用,对于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突发事件等,及时迅速高质量地提供法律支撑,切实增强法治保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时效性,为税收事业提供专业视角、保驾护航。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对标考核要求,将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全环节。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当前热点问题和税收新政,进企业、进学堂。在常州科教城及新誉集团建立“智囊工作站”;举办“让小微企业不再微小—中小企业成长论坛”;开展茅山老区“百千万”税收帮扶活动;在市通江路打造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专栏;成功创作并传播了一批优秀的税收法治动漫宣传作品。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在高校校园网设立税收知识专栏,开展“校园税法普及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组织来自河海大学常州分校、江苏理工学院的18名大学生到办税服务厅,开展一日税务岗位体验活动;组织税收宣传志愿者走进武进机关幼儿园天禄园区、儒林中心小学等,开展“我与税收共成长”等校园税法宣传活动;走进安徽金寨希望小学,建立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设置学法课程。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的一年,也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全市税务部门完整运行的第一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精准落实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扎实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规范执法,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突出减税降费这个主题,进一步抓好税费管理,健全政策落实的保障机制,优化征管模式,转变管理方式,深化社会共治,完善纳税信用管理;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高质量推进常州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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