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1 11:16:14

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淮安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淮安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28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市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税收宣传月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有关部署,结合简政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安排,税务总局决定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2019年4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按照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局统一筹划主要活动
(一)突出宣传减税降费。市局统筹全市减税降费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和有关单位合作,通过微信朋友圈精准投放宣传产品。联系报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提高新闻宣传平台层次;利用“淮安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增强宣传的可读性和接受度。
(二)启动“税收童行”税法普及教育。今年起,市局启动“税收童行”小学生税法普及教育活动。由市局主办,税收宣传志愿者团队筹划、承办,各县(区)局协办,将作为一项长期性活动持续推进,渐进拓展,臻于完善,打造品牌。原则上每年春秋季节,分别在每个县(区)选择1所小学上一堂税法课。
(三)组织媒体记者聚焦新税务集中采访。和淮安报业集团合作,由《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派记者实地采访,围绕“新税务?新形象?新作为”、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多视角展示全市税务系统新面貌。市局相关单位和部门、各县(区)局应于活动开展之前就自身特色工作做好酝酿准备,接受记者采访,协助记者做好稿件撰写。
二、各单位开展特色宣传活动
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宣传活动。如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开展“减税降费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专题宣传,“我为税收代言”税宣拍立得等特色活动。配合税务总局征集整理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史料。
围绕本地文化内涵概念,打造独具淮安特色的故事报道、音视频、图片、书、画等多种形式宣传作品上报市局、省局,展示2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其品牌社会影响,进一步凝聚新时代新税务做好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力量。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制定本单位宣传方案,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月有特色可讲、有活动可看、有经验可报,赢得社会更多的点赞,以及各级党政领导更多的关注。
(二)把握宣传口径。要严守宣传口径,严守宣传底线,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防止产生舆情。
(三)增强宣传实效。加强税收宣传与税收业务的融合,业务工作和宣传工作做到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要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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