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1 11:15:14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申请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申请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申请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4.17
符合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减免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详见苏地税规〔2014〕6号)。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申请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