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申请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申请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申请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4.17
符合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减免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详见苏地税规〔2014〕6号)。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