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苏财税〔2019〕48号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苏财税〔2019〕48号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苏财税〔2019〕48号
全文有效
2019.9.23
各设区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2 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新获得2019 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见附件1)和继续获得2019 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
1.江苏省新获得2019 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2.江苏省继续获得2019 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附件:
[*]关于印发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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