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2392 分支机构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分支机构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案例]130002392
根据财税地8号、财税16号、国税发77号和国税函发1187号文件规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分支机构的各项税收是独立核算缴纳还是由总机构统一核算缴纳,应当根据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核算情况、经营范围、具体业务、资产状况等情况分税种分析,因为各税种规定的纳税义务人、纳税地点都有所不同,单项税种也可能因情况不同,存在不同的纳税义务人和纳税地点。 例如: ⒈营业税因提供不同劳务,纳税地点有可能在劳务发生地或是机构所在地; 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的缴纳而就地缴纳; ⒊印花税一般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时就地缴纳,但也有例外; 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则在房地产所在地缴纳; ⒌车船使用税则在经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所在地缴纳; ⒍企业所得税根据是否构成独立核算而由总机构统一核算缴纳,或由分支机构在其实际经营所在地独立核算缴纳; ⒎个人所得税一般在支付地(收入来源地)扣缴。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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