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2725 如何界定运输行业的联运方?
如何界定运输行业的联运方?
[案例]13000272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21号)附件1《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业务,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减去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以上所称联运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参与该项货物运输业务; (二)联运合作方向自开票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三)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将其接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作为原始计帐凭证,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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