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ongyan 发表于 2020-5-15 11:00:30

一图读懂丨《银川市税费保障办法》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3 10:54 编辑

“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特别直播节目,宁夏区税务局副局长李戈连线《1061民生热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出台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 李戈

主持人: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税务部门在落实各项税费政策、支持复工复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李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宁夏税务局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充分释放税 费优惠政策效应,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为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双战双赢”提供税收支持。一是加强政策辅导宣传。税务部门编发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17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举办“一竿子插到底”政策解读培训视频会,通过宁夏税务移动端“获得”服务平台,对点向全区近30万户纳税人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和“非接触式”办理税费指引,积极采取网上线上、互动交流等方式,密集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精准抓实政策落地。主动对接全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通过大数据和电话调查、视频连线等形式,定向做好政策提醒,掌握企业留抵税额等情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增量留抵退税。主动与全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联系,获取提供货物捐赠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捐赠物资和物资价值信息,确保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目前,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正在有效落实,为支持复产复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持人:3月12号上午,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举行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宁夏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建民介绍,宁夏区税务部门将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今年,税务系统将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哪些具体工作?李戈: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总局及宁夏区税务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的主题,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推出服务措施,充分体现了支持抗击疫情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增进办税便利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回应社会关切与服务国家大局相结合“三个相结合”的特点。根据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宁夏区税务局对“春风行动”行动内容全面进行了优化对接、细化分工和深化安排,共形成4类24项80条具体工作任务,其中增加了9条特色行动措施。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按照“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主持人:疫情发生后,税务部门为防止疫情传播采取了“非接触式”办税的便民服务方式,李局长请给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李戈: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的压力非常大,按传统管理方式,征收期将有10多万人次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费事项。面对这种形势,我区税务部门迅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精准有序防控。把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努力降低疫情风险传播作为联防联控的重要抓手,把缓解企业困难,支持复工复产作为助力阻击战的重要措施,确保了全系统34个单位、5000多名干部职工和46个办税场所未出现疫情事件,并有力推进了复工复产。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安全便捷办税缴费,我们制发了《“非接触式”办税工作指引》。按照“尽可能网上办”原则,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拓展网上办税覆盖面,提升网上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纳税人如无特殊情况,所有涉税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办理。可以说,“非接触式”办税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效果明显。从2月征期情况看,全区纳税人应申报38.04万户次,已申报37.29万户次,准期申报率98.03%。其中,网上申报37.14万户次,网上申报率达99.6%。全区纳税人申报纳税缴费平稳有序,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正有效落实。

网友咨询:李局长您好,我们企业刚复产,马上就要开具发票了,问一下疫情期间领用发票有啥新规定?谢谢。李戈:这位听众您好。疫情期间能否顺利领到发票是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税务部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切实保障纳税人发票申领开具,主要采取了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线上”网上申领。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提倡纳税人“非必须,不窗口”,尽量减少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纳税人如需申领发票,可通过登录宁夏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网上申领发票业务。对纳税人申请普通发票“增版”“增量”的,不需事前实地查验,即时办结。二是“线下”免费配送。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登录宁夏电子税务局提交发票领用信息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用票申请,委托邮政部门进行“线下”配送,配送费用由税务机关承担。纳税人收到纸质发票后,通过开票软件下载发票的电子号码后,就能自行开具发票。在发票申领工作中,如还有其他问题,请及时电话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我们将为你提供最优服务。

网友咨询:李局长您好,我是代理了几个小企业的会计,这个月我刚从外地回来,没有来的急纳税申报,想问税务局可否延期报税,手续一直没办,担心会有什么问题,请问税务机关如何处理?谢谢。李戈:这位听众您好。这个问题您不用担心。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报纳税的问题,税务部门通过优化执法方式积极加以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出现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为非正常户。近期,您可以直接从网上电子税务局直接申请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对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办理相关事项如果资料不全,税务机关也推出容缺办理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相关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希望您尽快网上申请办理。

网友咨询:李局长您好,疫情期间,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好多优惠政策,减轻了我们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想问一下,如何享受到这些政策?还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吗?李戈:这位听众您好。为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若干项税费优惠政策。在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方面,主要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也就是说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要符合相关政策的条件,就可以自行申报享受,但是要保证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真实性,相关资料要留好,税务机关会进行事后核实。此外,对受疫情影响,享受困难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是需要核准的。如企业符合困难减免税条件,可通过网上或办税服务厅向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享受。请您及时关注税务局网站相关纳税服务规范,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税务部门将服务您及时全面的享受到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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