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档案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5〕216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档案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档案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联合成立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办”),设在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按照评选通知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推荐名额
此次全国档案系统表彰名额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60个;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45名。分配我省评选推荐名额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3个,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经研究,我省评选推荐名额按如下掌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推荐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工作者1名。根据人社部函〔2015〕120号文件精神,我省评选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不推荐处级干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15〕120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条件,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评选推荐程序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人社部函〔2015〕120号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要求。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15〕120号文件的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名额、条件和程序按时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有序开展。
(一)推荐初选材料
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向省评选办报送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和简介、《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6份,按份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本)。先进事迹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要求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先进情况简介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二)正式上报材料
待全国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省评选办将正式推荐对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全国档案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评选材料。正式上报材料按照人社部函〔2015〕120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省评选办。有关材料和填报表格可从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 (http://www.saac.gov.cn)下载。
联系方式:省档案局(馆)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肖海婴、林 春
联系电话:0591-87821657、87846691
传 真:0591-87846691
电子邮箱:fjsdajrjc@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省政府大院5号楼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 建 省 档 案 局
2015 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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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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