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1 10: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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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社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函
苏人社函〔2018〕2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2018〕34号)精神,“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高级研修班”已经审核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
(一)纳米生物医药前沿研究
(二)纳米技术的介绍及产业前景
(三)纳米材料合成制备技术
(四)纳米材料在绿色环保技术中的应用
(五)有机光电材料及其应用
(六)纳米材料与技术在能源转化及存储方面的应用
(七)纳米电子元器件物理
(八)纳米器件与微纳米制造技术
(九)实地参观考察:纳米产业园、苏州纳微科技有限公司
二、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米材料相关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高级工程师、技术主管人员、科技研发人员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1~2名,共70人(报名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并于7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传真至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学院,或将报名回执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36397288@qq.com。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8月14日,苏州本市研修人员8月10日早上8∶00之前报到,外市人员8月9日报到。8月15日,全天返程。
(二)研修地点:苏州市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333号,电话0512-65112654)。
(三)报到地点:苏州市东吴饭店(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吴衙场24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研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报到时请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
联系人:王杰
电话:(0512)65112654 手机: 18801546323
传真:(0512)65112654
邮箱:1336397288@qq.com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联系人:黄文娟
电话:(025)83236065
附件:报名回执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2日
下载附件: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11/d64ec80d-70ca-4cd6-ba2a-e4f222790725.png附件 报名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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