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命名第三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8〕25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352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决定命名南京林业大学等100家单位申报的外国专家工作室为第三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后续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努力营造更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三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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