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1 10:16:0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引智项目执行总结和经费决算材料的通知
闽人外专〔2015〕106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有关省直、中直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编制2015年度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决算的通知》(外专发〔2015〕204号)及我局下达2015年度国家引智项目计划的有关文件(闽人外专〔2015〕61号、86号、101号),现就报送我省2015年度国家引智项目执行总结和经费决算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执行总结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报项目执行情况表
1、国家常规项目、国家重点引智项目(含东欧与独联体引智重点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重点专项、示范推广项目):
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在线服务”栏目的“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外国专家与成果共享体系管理平台(http://eo.safea.gov.cn/login.php)在线填写项目执行总结,并在线打印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或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处汇总后报送我局。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高端项目按照《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执行情况表》(附件1)、《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样式填报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或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外事)部门汇总后报送我局(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文教类高端项目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在线服务”栏目的“教科文卫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管理系统”(http://cepms.safea.gov.cn/login.php)“项目执行管理”提交执行报告,并按照《2015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样式填报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外事)部门汇总后报送我局(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3、教科文卫引智项目:按照《教科文卫引智项目总结表》
(附件4)、《教科文卫引智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5)的样式填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外事)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我局(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二)报送优秀引智成果材料
从2015开始我局将编印全省优秀引智成果汇编,所有国家引智项目执行单位均须报送通过执行2015年度国家引智项目产生的优秀引智成果相关资料:1、《2015年国家引智项目产生的优秀引智成果报送表》(附件6);2、反映项目聘请的国(境)外专家现场工作及取得引智成果情况的照片3-5张(JPG格式,像素一般不低于500万像素)。以上材料均只需电子文档,由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或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外事)部门收集汇总后刻录光盘或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局(涉密资料应标明并只能通过刻录光盘报送)。各单位报送引智成果资料情况将作为国家外专局和我局审批下一年度国家引智项目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经费决算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经费决算程序: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各项目执行单位向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或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外事)部门报送2015年度国家引智项目执行总结以及经费决算材料(核销依据见附件7):1、对国家重点引智项目(含东欧与独联体引智重点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重点专项、示范推广项目)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或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外事)部门在严格审核经费核销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以及准予核销的项目经费数额,再将全套材料上报我局,我局审核后批复准予核销的项目经费最终数额,未通过我局核销批准的项目经费须在第一时间内退回我局。2、对国家常规引智项目、教科文卫引智项目,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或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外事)部门在严格审核经费核销材料后直接批复下达准予核销的项目经费最终数额,并将项目单位的全套经费决算材料在本单位存档以备国家外专局和省外国(海外)专家局随时检查。
(二)须向我局报送的经费决算材料
1、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1)《2015年度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决算报表》(附件8)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材料加盖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公章,并附2015年末引智经费账户银行存款对账单复印件。(2)本地区每个国家重点引智项目(含东欧与独联体引智重点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重点专项、示范推广项目)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费核销材料复印件各一套(核销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
2、省直、中直有关单位:(1)国家重点引智项目、东欧与独联体引智重点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重点专项、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国家常规引智项目、教科文卫引智项目请填报《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附件9);示范推广项目填报《国家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附件10);以上材料须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材料须加盖省直、中直有关单位公章。(2)本单位每个国家重点引智项目(含东欧与独联体引智重点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重点专项、示范推广项目)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费核销材料复印件各一套(核销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
三、项目执行总结和经费决算材料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含电子文档)请于2016年1月9日前报送我局。
经费决算和项目总结的空白表格可登录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网站http://fujian.caiep.org的“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打印。
联系人:詹艳华,电话:0591-87833950,传真:0591-87833900,电子邮件:wzj@fjrs.gov.cn,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层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邮编:350003。

附件:
1、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执行情况表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执行情况汇总表
3、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执行情况汇总表
4、教科文卫引智项目总结表
5、教科文卫引智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6、2015年国家引智项目产生的优秀引智成果报送表
7、国家引智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及核销规定
8、2015年度引进人才专项费用决算报表
9、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
10、国家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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