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核对和补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公告
各有关代理人员(档案寄存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从2015年起我省取消向个人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费。为提供好档案管理基本公共服务,我省正组织对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福建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服务中心、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档案进行全面核查。请有关代理人员(档案寄存人员)近期到档案所在机构核对本人档案材料,并及时补齐年度考核、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材料。如因档案材料不齐全造成的不便,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附:经授权或确认的省属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0591-96345
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0591-968777
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0591-968837
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0591-968980
福建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服务中心0591-87841468
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0591-87677527
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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