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0 11:27:31

[案例]130002633 对自行购入的材料,要补交营业税吗?


对自行购入的材料,要补交营业税吗?
[案例]130002633
对于给贵公司提供建筑劳务的施工单位在计征建筑业营业税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十六条规定: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上述施工单位除了“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外,应连带上述材料费一并计征营业税。 贵公司取得的用于自建厂房的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现行增值税条例规定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 我们理解,如果抵扣,应该是作进项转出处理补缴相应增值税,而不是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案例]130002633 对自行购入的材料,要补交营业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