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0 11:25:24

[案例]130002675 主管税务机关如何核定其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如何核定其营业额?
[案例]1300026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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