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0 11:23:1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税法[2001]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浦东新区中小学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的批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浦东新区中小学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的批复
沪税法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浦东新区中小学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的批复
沪税法1号
全文有效
2001年4月26日
浦东新区税务局:
你局《关于支持新区中小学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浦税政40号)悉。鉴于中小学学生午餐目前已趋于社会化,因中小学后勤不同于高校的庞大后勤服务体系,不宜比照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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