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0 11:22:07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税流[2001]189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更改重大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名称的批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更改重大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名称的批复
沪税流189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更改重大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名称的批复
沪税流189号
全文有效
2001年6月20日
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总承包市重大市政工程的单位更改名称的请示》(沪税浦政5号)收悉。鉴于“上海浦东天佑市政合作公司”改制原因,单位名称发生变化,因此,根据沪地税一101号文规定,同意将《关于下发罗山路延长线工程第一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的通知》(沪地税一109号)中原施工单位“上海浦东天佑市政合作公司”更名为“上海浦东新区天佑市政有限公司”。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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