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2766 食品生产企业的代理经销商税率是多少?
食品生产企业的代理经销商税率是多少?
[案例]13000276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