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0 11:19:37

[12366]140001151 境内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自何时起免征营业税?在此之前已缴纳的营业税应如何处理?


境内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自何时起免征营业税?在此之前已缴纳的营业税应如何处理?
14000115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8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国际运输劳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2010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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