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2694 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如何补偿?
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如何补偿?
[案例]13000269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 “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第二条规定: “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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