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0 11: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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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社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9〕119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有关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99号),现将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资助标准
(一)国家级高研班。经国家人社部审定,今年我省获批6期国家级高研班,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每个项目人社部经费资助上限17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省级高研班。经研究,今年共确定20期省级高研班,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经费由我厅资助,每期6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研班的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
二、办班内容、研修规模
(一)办班内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研修主题内容,精心设计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培训、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多种研修方式,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二)研修规模。国家级高研班每期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学员不少于70人。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一般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向“三区一线”人才倾斜;省级高研班每期研修时间为3天左右,学员不少于70人,学员应面向全省招收,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三、办班流程
(一)举办国家级高研班流程。在每期项目举办前40天,承办单位将研修方案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报经人社部专技司同意后,我厅印发举办通知。承办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可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电子证书)。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本期高级研修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宣传情况、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同步宣传,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办班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将办班总结报告、学员名单、经费决算表(附件2)、学员满意度测评表(附件3、4)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至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举办省级高研班流程。在每期项目举办前20天,承办单位须将研修方案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经审核同意后,承办单位印发研修班举办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颁发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各高级研修项目结束一个月内,应将办班通知、发票、开户行账户信息、总结报告、经费决算单、学员花名册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努力打造精品项目。高级研修项目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高精尖缺、基层一线和经济薄弱地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突出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性和引导性。
(二)抓好项目计划执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在10月底前完成研修任务,并确保研修质量,切实发挥高研班示范引领作用。各市人社部门要予以积极支持,并利用高研班平台加强地区、产业人才培养。
(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我厅落实乡村战略有关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中单列3期乡村振兴专项,专门支持以乡村振兴为主题或在县级市以下地区举办的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安排课程,聘请优质师资,保证乡村振兴专项班次培训质量。高级研修项目分配学员名额时,要重点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五)加强监督管理。项目推荐单位要对高研班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我厅将对部分项目班次进行监督巡查。对当年未完成的研修项目,或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不予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经费的,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切实加强培训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高级研修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黄文娟,联系电话:(025)83236065。
附件:
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2.2019年度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7日
下载附件: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10/49714bfc-dfb1-4f46-97e6-0122b7d95247.png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定稿).xls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10/e561a114-ef85-4018-abd0-67380d060de6.png附件2.经费决算表.doc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10/bedb5735-a736-4772-bfbc-8cc2a41e98f2.png附件3.满意度测评.doc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10/0e64594e-d7c1-45e9-9602-ab6f47c9dd39.png附件4.测评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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