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报送2019年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煤安〔2019〕1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职称办,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5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做好2019年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对象及条件
1.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符合《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江苏省煤炭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2〕29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2.根据《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22号)有关规定,技工院校中级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申报评审时,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4.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的有关规定,对已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学历不再作要求。
5.公务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凡符合煤炭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从事煤炭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申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其改变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报送程序、时间及要求
1.各市属企事业单位对推荐评审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经各设区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复核,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省属煤炭企业对推荐评审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2.2019年 6 月30日为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将评审材料报送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教育处。
3.从今年起,同时进行网上申报,依托“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高级职称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222.190.110.123:5501/zc网址,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3 份),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4.所有申报人的复印件材料,均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5.报送材料要求: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装订整齐,手续完备。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材料应由本人负责整理,单位负责审核报送。
2.经县(市、区)和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3 份。
3.申报人填写 “江苏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见附件)。
4.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一式5份(用A3纸打印) 。
5.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一份。
6.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及奖励等情况,用A4纸打印)1份。
7.申报人近五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申报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9.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人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11.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撰写发表的论文、论著2篇(正高级工程师3篇)以上(复印件)1份。
12.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在照片后面用原珠笔写上姓名、单位,由主管部门收齐后统一交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教育处)。
四、材料装订要求
全部材料三个分册,分类排序装订。每个分册须注明页码。
第一分册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含简历情况)。
第二分册 各类证明材料〔含学历、学位、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第三分册 论文、论著或译著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打印目录并装订后,每人一袋,贴好材料袋封面并按要求填好封面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退回。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不需要装订。《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请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http://ajj.jiangsu.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五、有关要求
1.为进一步探索多样化人才评价方式,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人才评价的主要标准,根据煤炭工程专业的特点,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全部进行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为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的主要部分,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
3.根据苏人社发〔2019〕95 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2月31日,其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4.材料袋封面及有关表式仍按苏煤局〔2002〕46号规定的样式执行。
5.严格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或者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条件之一的规定,申报评审时须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5—83332410,联系人:许力。
附件:江苏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4月23日
下载附件http://file.tax100.com/o/202007/10/b61a7563-cea7-48f6-b4a1-30d0f3e7a417.png附件1 江苏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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