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0 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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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函〔2017〕6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技工学校:
根据2016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组织召开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将继续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为做好我省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学籍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具备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工种和技能等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福建省正式户口;参加了当地招办组织的普通高考信息采集并持有招办分配的考生号。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和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及对象
(一)机械类招生专业及对象
1.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模具方向):五年制本科,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2.机械工艺技术:五年制本科,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3.机电技术教育(数控维修与机器人应用方向):五年制本科,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4.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五年制本科,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维修工工种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5.数控技术:三年制高职,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维修工工种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二)电工与电子类招生专业及对象
6.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五年制本科,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7.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五年制本科,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8. 应用电子技术:三年制高职,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9.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制高职,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三)计算机类招生专业及对象
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五年制本科,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11.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制高职,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学制教育技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
1.报名日期:2月27日——3月10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7日--3月3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办法:2017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学生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通过互联网进行采集。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b.tute.edu.cn),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和专业志愿。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考生完成个人信息和专业志愿填报后,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包括确定身份、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信息、缴纳理论考试费等环节。报名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2017年6月10日前获得证书,否则理论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3)考生如实填写《在校主要课程成绩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持《体格检查表》到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
各报名点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并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到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领取表格,并于3月10日前到省技工教育中心进行复核。办理报名手续时应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学生证、职业资格证书、高考电子报名考生号等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与《在校主要课程成绩表》、《体格检查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一并提交,联系电话:0591-87674286,联系人:章文兴。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规定,考生理论课考试费180元/人由我省代收。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参考材料
1.理论课考试时间及地点:6月7—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及分值:机械类、电工与电子类、计算机类考生除参加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的统一考试外,另按所报专业加试机械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机械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电工与电子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计算机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各科目考试形式均为笔试。
3.主要参考教材:参考教材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大纲》(2016年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下载查询。
4.操作技能:2016年6月10日之前通过中级操作技能鉴定。
五、录取原则和加分标准
录取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组织实施。录取前划定本科、高职控制线,控制线上考生按照德、智、体、技能全面考核,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在操作技能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先本科后高职分批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职业资格证书、操作技能复试不及格、体验不合格者以及未通过省高招办核准备案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选手,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免试操作技能另加100分投档;荣获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社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的考生,免试操作技能另加80分投档,获第4名至第10名的免试操作技能另加50分投档;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社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考生另加30分投档。以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考生录取到与所学工种相对应的专业。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参赛获奖者和参赛选手须于6月10日前将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寄往天师招办,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未能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者不予加分。
六、新生入学复查
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天师报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文化课、操作技能复试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修正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技能复试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所规定的相应工种、技能等级标准和录取时考生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要求进行复试,技能复试不合格者,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原地补习技能。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技工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宣传动员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共同做好我省单招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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