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财人[2004]114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建制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建制的通知
沪财人114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建制的通知
沪财人114号
全文有效
2004年10月25日
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沪编1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国税函1073号),撤销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和上海市财政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五分局建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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